個人房地合一稅之罰鍰情形
- 未依限申報(無稅額):處3千元以上,3萬元以下罰鍰。
- 有漏報或短報情事: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。
- 未依限申報且有應補稅額:除依法核定應補稅額發單補徵外,並按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罰鍰。
滯納金
- 原則: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納稅款者,應加徵滯納金。
- 加計利息:應自滯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,至納稅義務人繳納之日止,依同法第123條規定之存款利率,按日加計利息,一併徵收。
- 滯納金: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%滯納金;逾30日仍未繳納者,移送強制執行。
Lemon 老師舉例
Lemon於2026年5月以900萬元出售2020年12月受贈取得的房地,並於5月5日完成過戶,他先自行試算應納稅額為50萬元,並至銀行繳納,卻未依規定完成申報程序。
經國稅局查核後,核定應納稅額為150萬元。在扣除已繳納的50萬元後,Lemon仍須補繳100萬元,並因未依規定完成申報程序,另被處以罰鍰。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