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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§77|限制行為人的意思表示

在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,小朋友很容易就在網路上買了不符合其身分的消費品,進而造成家長與店家的困擾,因此法律為了保護心智未成熟的兒少,對於其所簽署的契約設有一定的限制,今天就來一起了解相關的規定吧。

條文依據:§77、§79
Ding

民法§77|限制行為人的意思表示

Ding

三分鐘小教室

在資訊發達的現代社會,小朋友很容易就在網路上買了不符合其身分的消費品,進而造成家長與店家的困擾,因此法律為了保護心智未成熟的兒少,對於其所簽署的契約設有一定的限制,今天就來一起了解相關的規定吧。

條文依據:§77、§79

限制行為人的意思表示之定義 

限制行為人的意思表示之要點 

1.原則:

7 歲以上、未滿 18 歲之未成年人為「限制行為能力人」。其法律行為(如買賣契約)原則上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。

2.例外:

若是「純獲法律上利益」(如收紅包)或「依其身分年齡,日常生活所必需」(如買便當、搭捷運),則不需事先取得同意。

1.效力未定:

限制行為能力人若進行不符合身分的交易(如購買奢侈品),在法定代理人表示前,該契約處於「效力未定」狀態。

2.同意與否:

事前同意(允許)、事後同意(承認)。

3.若法定代理人事後不同意,則契約自始無效,雙方須回復原狀(退貨還錢)。

法律課予商家確認義務,是為了避免兒少因思慮未周而陷入不當交易風險,防止不肖份子利用其欠缺判斷力來牟利。


以上就是關於限制行為人意思表示的基本介紹,不過要注意如果小朋友已經把買來的物品使用掉了(例如用遊戲點數買了虛擬寶物),此時家長就很難再主張全額退款了哦。


.延伸閱讀

民法§1091|未成年人之監護人

民法§474|消費借貸契約的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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