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養之定義
收養他人之子女為子女時,其收養者為養父或養母,被收養者為養子或養女。
收養之要點
一、相關人士同意
- 收養人、被收養人同意。
- 被收養人原生父母同意。
- 若被收養人有配偶,配偶同意。
二、倫理考量
- 原則上,收養人要大於被收養人20歲以上。
- 夫妻共同收養時,只需大被收養人20歲及16歲。
- 配偶收養他方子女時,只需大被收養人16歲。
- 二人有特定關係時,不得收養。
三、特殊考量
- 收養需符合養子女的「最佳利益」原則;成年收養則須防止規避扶養義務或違反收養目的等情形。
- 2023年5月,法規已經修正,讓單身同志、已婚同志都可以申請收養無血緣的孩子。
四、準備文件
- 收養聲請書。
- 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身分證明文件。
- 收養契約書。
- 本生父母出養同意書,原則上須經公證(實務上常以出庭口頭表示代替)。
Ding 老師提醒
以上就是有關收養規定的簡單介紹,在台灣辦理收養是一個嚴謹的法律程序,不僅要求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達成合意,更需符合法律所定之各項條件與限制,並經法院審核許可,以確保收養關係的合法性與正當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