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負優惠
| 都市土地 公共設施保留地 | 非都市土地 公共設施用地 | |
| 地價稅 | 免徵、2‰(自住用)、6‰(其他) | 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,免徵。 |
| 土地增值稅 | 免徵 | 免徵 |
| 贈與稅 | 因繼承或因配偶、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,免徵。 | X |
| 遺產稅 | 因繼承或因配偶、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,免徵。 | 經政府闢為公眾通行道路之土地或其他無償供公眾通行之道路土地,經主管機關證明者,不計入遺產總額。 |
| 房地合一稅 | 非課稅範圍 | X |
Lemon 老師提醒
實務上有許多現況為道路使用之土地,雖其產權均屬私人所有,但並非享有同等之稅負優惠,目前稅法優惠多適用於都市計畫之公保地,而非都市之公共設施用地則應依稅法明定之要件個別適用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