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有物分割之要點
一、 兩大基本分割方式
1.原物分配
將共有物直接分割成數個部分,按應有部分的比例分配給各共有人,各自取得單獨所有權(例如將一塊地均分成數塊)。
2.變價分配
將共有物直接變賣為金錢,再由共有人按應有部分的比例分配價金(例如將土地賣掉分錢)。
二、分割模式的排列組合
由於實務上常遇到價值不均、難以利用或不適合分割的共有物,因此衍生出三種更彈性的分割模式:
1.原物分配兼金錢補償
在原物分配的基礎上,以金錢彌補因分配不均或價值不等所造成的損益差距。
2.部分原物分配、部分變價分配
僅將共有物中適合分割或有利用價值的部分進行原物分配,將剩餘不適合的部分變賣分錢。
3.部分原物分配、部分維持共有
將一部分的共有物分配給部分共有人單獨所有,另一部分則仍維持由部分共有人繼續共有。
三、變價分配時的優先承買權
變賣共有物時,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,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,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,以抽籤定之。
Ding 老師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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