贍養費定義
夫妻無過失之一方,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,他方縱無過失,亦應給與相當之贍養費。
贍養費要點
一、扶養費和贍養費的差別
- 扶養費
- 1)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,夫妻互負的「生活保持義務」。
- 2) 即使一方經濟能力不足,另一方仍需盡力扶養。
- 法定贍養費
- 1) 在離婚後才可能發生。
- 2) 須滿足三個條件:無過失的一方、因判決離婚、且因此陷入生活困難。
二、約定贍養費:契約自由
1.就算當事人不符合法定贍養費的三個條件,離婚的雙方也能透過協議,自由約定「約定贍養費」,此時屬於契約自由。
2.約定贍養費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,不同於贈與契約。因此給付義務人不能輕易以贈與契約或窮困抗辯為由,主張撤銷約定或拒絕履行。
3.除非雙方另有協議,否則法院無法比照法定贍養費規定來酌減或變更約定好的金額。
Ding 老師提醒
根據上述內容,同學應該能了解甲是不能拒絕給付乙贍養費的,因為約定贍養費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契約,因此雙方都必須遵守契約內容哦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