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費諮詢
Jasper logo

學習專欄

三分鐘小教室

契稅條例§24~26|契稅之罰則

對於納稅義務人未能履行核實申報稅務情形,或逾期未繳納稅賦,各項稅法均有相關罰則,以落實稅務課徵之平等性,而考試重點中的契稅又是如何規範的呢?讓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吧!

法條依據:契稅條例§24~26、30、32

契稅條例§24~26|契稅之罰則

三分鐘小教室

對於納稅義務人未能履行核實申報稅務情形,或逾期未繳納稅賦,各項稅法均有相關罰則,以落實稅務課徵之平等性,而考試重點中的契稅又是如何規範的呢?讓我們一起學習一下吧!

法條依據:契稅條例§24~26、30、32

契稅罰則之適用情形

每逾3日,加徵應納稅額1/100之怠報金,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。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0元。

例外:因不可抗力致不能如期申報者,應於不可抗力之原因消滅後10日內,聲明事由,經查明屬實,免予加徵怠報金。

每逾2日,加徵應納稅額1/100之滯納金;逾期30日仍不繳納稅款及滯納金或前條之怠報金者,移送法院強制執行。

例外:因不可抗力致不能如期繳納者,應於不可抗力之原因消滅後10日內,聲明事由,經查明屬實,免予加徵滯納金。

經主管稽徵機關查得,或經人舉發查明屬實者,除應補繳稅額外,並加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之罰鍰。

獎勵機制:告發或檢舉者,稽徵機關得以罰鍰20%獎給舉發人,並為舉發人絕對保守秘密。


.延伸閱讀

契稅條例§14|免徵契稅之情形

契稅條例§14-1|不課徵契稅之情形

.免費諮詢

Line 官方帳號Facebook 粉絲專頁

.免費諮詢

.免費諮詢

最新文章

推薦課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