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費諮詢
Jasper logo

學習專欄

三分鐘小教室

稅捐稽徵法§21、§22|稅捐核課期間

法條依據:稅捐稽徵法§21、§22

稅捐稽徵法§21、§22|稅捐核課期間

三分鐘小教室

法條依據:稅捐稽徵法§21、§22

稅捐核課期間

例如:繼承人依法申報遺產稅。

(2)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,及應由稅捐稽徵機關依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課徵之稅捐。

核課期間之起算方式

1.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,「已」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→自申報日起算。

2.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,「未」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→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。

3.印花稅自依法「應貼用印花稅票日」起算。

4.由稅捐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或查得資料核定徵收之稅捐,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。

5.土地增值稅

  • 原則:自稅捐稽徵機關收件日起算。
  • 特殊:經法院、行政執行分署執行拍賣者,自稅捐稽徵機關受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通知之日起算。

6.稅捐減免所依據處分、事實事後發生變更、不存在或所負擔義務事後未履行,致應補徵或追繳稅款,或其他無法依前五款規定起算核課期間者,自核課權可行使之日起算。


依本法中,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,在稅捐核課期間內未發現者,以後不得再補稅處罰。但符合要件者,依本法第41條之規定,恐處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」之刑事罰則唷!


.延伸閱讀

法定空地「不得」免徵地價稅|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

契稅條例§12|變相取得所有權或使用權

.免費諮詢

Line 官方帳號Facebook 粉絲專頁

最新文章

推薦課程